郑州限购政策出台回顾:
2016年10月2日 郑州重启限购
在郑州市内九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
2016年10月3日 限贷
居民购买住房位于限购区域内,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在限购区域内,居民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买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2016年12月22日 限购升级
在限购区域内,将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纳入限购范围;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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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0日 限购细则出台
对郑州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出现未交存现象的从重新缴纳计起。
2017年3月17日 限购又升级
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2017年5月3日 调整升级
将荥阳、新郑、中牟纳入限购,且加入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