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要借助重大、热点案件宣传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
沈德咏强调,要借助重大、热点案件宣传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上好法治公开课,让人民群众树立证据裁判、人权保障、程序公正等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法治规则,共同推进法治进程。
他要求,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坚守司法公正的底线,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让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有更多信任感,对权利保障有更多获得感,对法治建设有更多参与感。
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
沈德咏强调,刑事审判牵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刑事审判工作贯彻法治原则,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是不能动摇的原则,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同时,要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将个案的审判置于天理、国法、人情之中综合考虑。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我国有着数千年文化传统,天理、国法、人情是深深扎根人们心中的正义观念,蕴含法治与德治的千古话题。所谓天理,反映的是社会普遍正义,其实质就是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心所向关系到执政根基。”
沈德咏分析指出,法律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对社会正义的分配,一个案件的审判,首先要最大限度追求法律正义;同时,要兼顾社会普遍正义。这体现了德治的要求,也体现了对民意的尊重,是讲政治的表现。人情也是德治应有之义。
他强调,讲人情,不是要照顾某个人的私人感情,而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和基本的道德诉求,司法审判不能违背人之常情。
“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既要靠完备的法律制度,更要靠法官的经验、智慧与良知。”沈德咏指出,在刑事审判领域,无论是制定司法政策,还是办理司法案件,都要统筹兼顾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坚守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努力探讨和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