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闺蜜是美女校花,清纯女校花被吊起来蹂躏玩弄

2024-05-01 05:02

        我的好朋友是校花,而且还是个学霸。你们不要想当然觉得我是个悲剧,这个只是偶像剧。接下来故事很长,希望你们有耐心往下读。
        初一的教室里,我忐忑不安地坐着,悄悄地观察四周,因为入学考试考砸了,我的分数擦边进蜀光,所以对于一向成绩还不错的我算是人生第一次挫折。对于教室里这群叽叽喳喳的未来同窗,我充满好奇还有一丝迷茫。听说全市第一名是个女生,我极想知道考出如此高分的女孩是个什么模样。突然间一个穿粉红色连衣裙的小姑娘闯入眼帘,她笑得很甜美,留着日本娃娃那种齐刘海。真好看,我呆呆地想,然后耳边传来:看,就是她考了全市第一!我的自卑感瞬间爆发,觉得自己好渺小,简直可以想象自己的傻样,灰不溜秋,鼻梁上还架着入学前老爸带去配的近视眼镜,沮丧地想为什么我不是她呢。这一幕太清晰,以至于现在还记忆犹新。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紧张而快乐的中学生活拉开帷幕。我的学习很快找到节奏,对于自诩记忆力和反应力一流的我,一切都还是尽在掌握,我依然是那个边听歌边漫不经心做作业考试依旧可以拿高分的女生,依然是老师的宠儿,当然,前提是如果没有奕的存在,她的成绩和她的颜值一样优秀,几乎是我无法超越的存在。很奇怪我基本上很快就接受并消化了这一事实,不知什么时候跟她成了最好的朋友,总是一起上学放学,任何时候都腻在一起说悄悄话,可以说彼此之间完全没有秘密。而且小女孩之间那种争斗,闹别扭,吵嘴,在我和她之间也完全没发生过,想来应该是由于我心很大吧。~

        最开心的就是奕爸妈出差或者是有事出门,我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去她家留宿,美名其曰陪伴。几个女生兴奋得要命,根本就舍不得睡,一直聊个不停直到被瞌睡虫袭击。聊什么不重要啊,那种我们是大人了我们有很多小秘密的小心思,现在想来好可爱滴。当年的初中楼是幢老房子,后边有个废弃的小花园,杂草丛生,藤蔓交错。别有一番颓废美。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叫“乐园”,心目中这应该是堪比鲁迅大叔百草园的存在。有条小溪流水潺潺,一棵大树似乎是被雷劈倒了,正好横在小溪上,每天下课后溜到那里,和奕还有要好的几个女生或骑在树上,或假装自己走独木桥,嘴巴里还不停叨叨,吐槽老师八卦同学功课还有交换看过的电视剧小说心得,展开热烈讨论。 东方前沿网
怀疑我的口才是不是就是那时开始锻炼出来的。
       
       我和奕初中时共同的偶像明星就是山口百惠还有三浦友和,哇塞,《血疑》看得我们晕头转向,焕发了少女的春情,买很多的明星不粘贴贴在日记本文具盒,各种肉眼可见的地方,痴痴地一起发梦。八十年代真的是黄金岁月,港剧日剧武侠小说轮番上阵洗涤少年的身心,各种文学期刊,《十月》《当代》《收获》,大陆伤痛文学朦胧诗港台乡愁爱情小说,就是我们文学启蒙的开端。忙着往软面抄硬面抄上各种抄,席慕容的诗每一首我都虔诚地抄下来反复诵读。那时候是一本好书全班传看,犹记得奕带了一本她最爱的书《荆棘鸟》,不遗余力地推荐给我们几个,结果神父拉尔夫和女主角梅吉炽热而无望的爱情,深深荼毒了我们幼小的心灵,从此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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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北岛的诗句形容那个时候的我们,“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我和奕很喜欢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有时聊天,有时却都不说话,默默望向远方想自己的心事。身后年级教室里,传来同学偷偷放的歌,有时是活泼跳脱的张蔷,有时是高亢激越的苏芮,每一段旋律每一句歌词都仿佛楔进了青春记忆里,以致于现在听到熟悉的歌声,马上就被拖入了那段岁月。高一开始我们一起住校,简直就成了放飞的小鸟。每天放学最快乐的事,是一群女生相约,走过校门口那座摇摇晃晃的人行索桥,去市区里吃凉粉凉皮,那个怎么吃也不胖的年纪多么美好。大寝室里,我和奕的上铺紧挨着,只隔着蚊帐,于是乎我们就把蚊帐卷起来,改成通铺,每天聊悄悄话无休无止,感觉那是最亲密的日子,交换各自的小秘密,分享彼此的喜悦和忧伤,陪伴对方走过忧郁迷茫苦闷焦燥春心萌动的青春期,那时候真的是一切同步,包括决定对同学的喜欢和厌恶,真心够幼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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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我高一最忙碌的事是帮奕收各班男生递的情书,以致于当有男生向我表示好感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啊?你是不是想接近我方便追求校花?哈哈哈,我的脑回路也是醉了。

        
        在奕校花兼学霸光环笼罩下,我仍可以保持健康自信的性格,真的是太不容易了,谢谢自己的大大咧咧,还有爹妈洗脑式赞美“你是最美最好的”。奕妈是小学特级语文老师,绝对的虎妈,奕的假期都是在奕妈安排下完成各种习题和命题作文,而同一时间的我却呼呼大睡或者是看王大爷租回来的武侠小说,所以说呢,成功并非偶然,同样的聪明也会有两种走向,一个成功的女人背后是一个虎视眈眈的妈,我就缺个奕妈这种妈。其实大部分时间我比奕更守规矩,她时常想脱轨,比如装生病装扭了脚逃课呀,上课看小说让同桌帮抄笔记呀,这些我都不敢,最多谈个恋爱被老师抓去站办公室。用老师原话讲就是她一直知道自己要什么,而我就是个糊涂虫。所以我觉得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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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首往事,甜蜜比苦涩多,如今我俩已为人妇为人母,过着幸福的生活。见面的时间不多,但每次相聚,秒回少女时代,语言或眼神仍无比默契。我们对青春时代,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青春坚决不能留白,不管是绚丽还是荒唐,用力地活过用力地爱过,这就是对生活交出的最好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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