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是怎么回事?

2024-05-02 04:22
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是怎么回事?4月25日,买家黄女士在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五一期间,黄女士穿着购入的衣服前去西藏旅游,回来后要求全部退货。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购物前,黄女士并未和店铺客服交流,而是直接拍下18件衣服,价值4600余元。5月5日下午,这位顾客突然以“不喜欢”为由,发起退货请求,要求18件衣服全部退货。李先生随后加了黄女士微信,想问问对方为什么要求全部退货,没想到在黄女士的朋友圈中,他却看到对方穿着自家店铺的服装和朋友去了西藏旅游。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黄女士朋友圈中的照片显示,她一共穿了5件这次购买的衣服。而黄女士则表示,自己符合淘宝7天无理由退货的要求,而且衣服吊牌都在,不影响二次销售。

11日,黄女士通过微博回应此事称,自己一年要买几百件衣服,但退款率为零,从一开始她就没有想过要退货、要卡时间等等。黄女士解释称,出去旅游时确实抱着侥幸心态,拍个照片就脱下来,后面店家说不能退自己也愿意买单。黄女士表示,用不喜欢的衣服拍了照片确实不对,她愿意真诚道歉,此外,黄女士还表示,早在5月8日她已经和卖家达成协议,所有拍过照片的衣服都不退,但店家却一直坚称自己要退回所有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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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实规定了消费者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一定程度上偏袒消费者,给予了消费者7天内使用处置商品的权利。这件事情属于法理和情理上的一个冲突,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也就是说:如果违法,必定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如果不违法,也有可能属于不道德的行为,而事事踩着法律的红线做事情的人,多半已经把自己放在道德的最底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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