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一名安徽籍受害女子杨某向当地警方报警,称自己被一名从事保安工作的男子多次性侵。随后性侵百名女子的合肥保安刘强浮出水面。据报道,合肥保安刘强自1998年以来,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以及虚假身份信息骗取女性网友,并经常使用一种壮阳内裤提升性能力后与她们发生性关系,刘强在每次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后都以日记的形式详细记录性侵女网友的点点滴滴,甚至包括多名女子的不同生理特征和高潮反应。
保安性侵日记曝光 与数百名女子发生性关系(资料图)
与数百女性发生关系
出生于1975年的刘强,曾是合肥市公安局保安公司的一名员工。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以来,被告人刘强利用QQ、微信、陌陌等聊天工具,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与对方聊天,骗取女性网友的信任,然后约在其租住的房屋内或女网友家中见面。15年来,刘强先后与数百名女性发生了性关系。并经常使用一种“易勃量能裤”来增大增粗自己的性器官,并以此“床上功夫”征服了很多女性,不但没有检举他,甚至同时和他保持着性关系。 东方前沿网
这些数字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呢?原来,刘强有个特殊的癖好:写“性爱日记”。每次与女网友发生性关系后,刘强都会详细地记录下交往的点滴。有时候,他还会对女网友的生理特征和高潮反应进行标注,并表达出自己当时的感受和情感。
竟称强奸处女很幸福
被害人史某某在刘强的笔记中编号为第57号,系1996年出生的合肥市某中学初二学生。 2009年10月31日下午,刘强将史某某骗到徽州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将其哄骗到自己的住处,与史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并用相机对其拍了照。
被害人董某在刘强的笔记中编为第59号,标注处女,是1997年出生的初一学生。 2009年11月18日,刘强来到董某家中。见面后,刘强明知董某只有12岁,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刘强在日记中写道,为此“感到太幸福”。 copyright www.qqlingdiw.cn
2010年下半年,刘强网聊认识了智障女虞某某。此后,在刘强的住处,曾强奸虞某某多达50次以上。去年1月4日,杨某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报警。当天15时许,刘强被抓获归案。
一审获无期徒刑
日前,合肥市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强强奸妇女一人、奸淫妇女三人,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刘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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