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感染了性病后,怀疑是自己的前女伴传染给了他,为了报复前女友,该男子被迫前女友与伴侣交往。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判处该男子及其同伙有期徒刑2年至5年,并处罚金2000元至1000元。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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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和9月,王琪和李晓娟了解并谈了恋爱,谈了一段时间,双方都觉得不合适,分手了。可与李晓娟分开后不久,王琪发现本人得了性病,王琪怀疑是李晓娟传染给自己的,心中恨意的他正在考虑如何报复前女友。 copyright www.qqlingdiw.cn
几天后,王琪找到了他的搭档小张和黄某,告诉这位老朋友自己生病了,想报复前女友。他们都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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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随后通过QQ联系李晓娟,他骗李晓娟去了一间出租房。当李女士察觉情况皮去准备分开时,张伯伦和黄代表被殴打和恐吓。随后,王琪等人带着李小娟找了个地方,由小张出去找客户。当天23时许,小张经过杜存管(分案处置)找到嫖客马三,以100元“价”让马三与李小娟发生性关系。第三匹马把李晓娟带到一家旅馆。一进门,李小娟哭着要马三救自己,马三调查,马上让李小娟拿着自己的手机报警。随后,王琪等人被抓获。山阳区人民法院法官经审理认为,王琪、小张、黄某强迫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迫犯罪。本案是犯罪,三人在一起犯罪中都是首要作用,各部门,都应该按照其参与程度,或许组织所有刑事处罚,因为黄交待职务好,有政绩显示,可以从轻处罚。依法判处王琪、小张犯强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黄某犯强迫罪的,处二年有期徒刑,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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