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在婚姻里得到成全,那么离婚,或许就是一种成全。婚姻,绝对不是枷锁,也绝对不能是枷锁,以婚姻的名义去束缚对方,控制对方,那是非常残忍的一件事。
再次见到刘娟,应该是她离婚后的第七个月。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她变了,不再是以前的刘娟了,因为以前的刘娟,几乎没有都穿过一次高跟鞋,偶尔会擦擦口红,但绝对不会涂那么鲜艳的红色。还有,最大的变化,还是她的气质。
就如朋友所言,如果你见过以前的刘娟,那么你根本不会相信这是同一个人。
有人说,一个人过得好不好,从她的脸上就能看得出来。这句话是有道理的,有些人的笑,仅仅只是一个表情,而有些人的笑,则代表了她的心情,她的心态,还有她最近的生活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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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的自信,真诚的微笑,就连走路,仿佛都带着一阵风。
有时候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的变化,可以这么大?同样都是33岁的女人,为什么差距可以这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