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同事家摘梨被砸伤索赔13万 法院判决出来了!
据浏阳市人民法院报道,庭审中,黎先生答辩称,事发当天自己并不在家,妻子出于热情,主动协助 摘梨,并免费赠与,这是一种好意施惠行为,不具有过失,不存在侵权关系,无需承担责任,“但出于人道主义和同事关系,事发后我照样 垫付了4000元医疗费。”
法院审理认为,黎先生妻子黄女士应刘女士哀求,用竹篙将自家梨树上的梨子打落并赠与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本地 邻里和蔼 、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双方之间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伙伴到被告家哀求黄女士为其打梨,理应对梨子失落 落引发的危险性有充分 的认知,并加以防备 。 东方前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