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包间内装摄像头 律师怎么解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如果部分海底捞门店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在包间安装摄像头,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
丁金坤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丁金坤称,宴席中,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是私下谈话,不宜公开。如果泄露,则会让消费者不安。所以包间不该装摄像头监控客人一举一动。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