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火车站派出所嘉兴南大队大队长:目前初步判断是轻微伤,但是不排除眼球的伤在一段时间之后不能消除,有可能会构成轻伤。如果构成轻伤的话,我们会对査女士,也就是小孩的母亲,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她刑事责任。
根据警方调查,打刘先生耳光的查女士,30岁左右,上海人,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员工。
事情搞成这样,她有没有后悔,又是怎么想的?记者给她打电话。
打人者查女士:关你们什么事啊,关你什么事啊,不想说好吗,不想说。
警方提醒,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在公众场合保持安静是最起码的素质。如果带孩子出去,家长更要以身作则。嘉兴火车站派出所嘉兴南大队大队长:在公共场所一定不要大声喧哗,也不要吵闹,注意公共道德,有时候小孩不一定清楚,但是作为大人,你一定要从小教育小孩,让他(她)知道自己在公共场所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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