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侮辱母案最新进展 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开庭 于欢陈述上诉理由(3)

2017-05-27 13:32
 
各方均不申请回避,均同意附带民事部分以不开庭的方式审理。对吴占学等人涉黑、苏银霞等人涉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害人杜志浩涉嫌交通肇事、被害人杜志浩的亲属是否干预办案、处警民警是否存在不作为等事项,已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不作为二审开庭审理的重点。各方在庭前会议中针对原审判决提出的异议的事实和证据,以及二审期间各方提交的新证据,作为本次庭审的重点。
 
正在进行的庭审中,于欢陈述上诉理由:“一审时并没有认定家中借款是借吴学占的,并不是赵荣荣的,我们口头约定10%,但他们是属于放高利贷行为。一审时并没有对民警不作为进行认定。吴学占等涉黑的问题一审也没有审查。”
 
据介绍,二审合议庭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吴靖、审判员刘振会、王文兴组成,吴靖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姚颖博、张坤担任法庭记录。 东方前沿网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琳、扈小刚、李文杰出庭履行职务。

分享到:
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