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导指出,狂欢到凌晨3点多时,小霜先把喝醉了的阿芬和阿云带到附近的酒店休息,这时小霜朋友阿强就带着阿荣跑到小霜房间,聊了几句之后,阿强就留下阿荣,自己则和小霜离开了,没想到阿荣色心大起,竟然对房内的阿芬毛手毛脚,甚至是性侵。
据了解,当时阿云也在同一个房间里面,因为醉酒她并没有听见阿芬呼救,事后阿芬叫醒了阿云,并且报警。警方到场后,两方在酒店大门发生争执,阿荣等人想走,阿云赶紧叫来保安帮忙,最后顺利逮到人 。
海珠区法院认为,阿荣趁阿芬处于醉酒状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行为足以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但是阿荣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广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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