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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方以18项罪名起诉前总统朴槿惠
韩国由“亲信干政”引发的高风险政治大戏渐渐接近尾声。27日,被称为案件“真凶”的前总统朴槿惠被提请批准逮捕。检方给出了三大理由,并声称朴槿惠所涉罪行之重、罪名之多、证据之确凿,让检方不得不采取行动。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检方17日对前总统朴槿惠提起公诉,指控朴槿惠涉嫌犯有强迫企业出资、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等18宗罪。由此,朴槿惠成为韩国宪政史上第三位因涉腐接受法庭审判的前总统。
朴槿惠的14项嫌疑中最大罪名是受贿。朴槿惠涉嫌与亲信崔顺实共谋,从三星和乐天等大企业集团处收受368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19亿元)贿赂,另向SK集团索贿89亿韩元。韩国宪法规定,即便未收入囊中,只要曾索要或约定收受财物也应追究刑事责任。检方对朴槿惠的公诉书所列涉贿额合计592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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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检方认为朴槿惠接受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顺利继承经营权的请托,要求三星分别向崔顺实在德国设立的公司、崔顺实掌控的Mir财团和K体育财团、由崔顺实外甥女张某运营的韩国冬季体育英才中心等出资433亿韩元,其中实际到位资金为298.25亿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