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小过重罚”不符合法律精神

2024-07-10 03:40

  74岁个体户因销售一瓶78元过期葡萄酒被罚5万元,维权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办案组赴当地召开听证会,督促纠正不合理行政处罚……在最高检7月8日召开的“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现场回应了记者关注的这起“小过重罚”案件。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张雪樵表示,实践中,对一些小摊小贩、小微企业处以高额行政罚款,既不符合法律精神,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影响其生产生活,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利于人民群众建立对法治的信赖,更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张雪樵指出,对涉企“小过重罚”“一事重复罚”“同案不同罚”等情形,检察机关要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通过抗诉、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准确合理适用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深度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监督质效,推进诉源治理。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加强涉企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推动统一执法监督与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标准,以良法善治实现公平正义,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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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最高检:对小摊小贩、小微企业的“小过重罚”不符合法律精神 责任编辑: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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