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人民法院网披露公告显示,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已受理原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尚彬、刘娟、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公告内容显示,原告格力电器诉求七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并且索赔9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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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截图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具体来说,格力电器诉求法院判令七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包括立即停止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原告商业秘密,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销毁使用原告商业秘密制造的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载体;同时,判令奥克斯将8个专利权转至格力电器名下,并要求七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9900万元。
记者注意到,七名被告中,除奥克斯空调外,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为奥克斯旗下控股子公司,而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等5名自然人均曾发明过空调相关专利,并登记在奥克斯名下。
实际上,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大致可追溯至2013年。彼时,董明珠曾公开指责奥克斯“挖角”格力电器的研发人员。此后,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围绕专利侵权问题频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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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格力电器将奥克斯告上法庭,指出奥克斯涉嫌侵犯格力电器3项实用新型专利,最终格力电器胜诉,奥克斯被判向格力电器赔偿经济损失230万元。2017年,格力电器又发现奥克斯侵犯了公司8个类别的空调产品专利,再将奥克斯告上法庭,直至2020年5月,这场历时近3年的侵犯专利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4000万元,并创下了彼时空调行业专利索赔金额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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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方面,在购买了东芝开利株式会社拥有的一项“压缩机”发明专利(专利号:ZL 00811303.3)后,开始反诉格力侵权。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作出判决,认定格力电器构成侵权,相关案件赔偿累计总金额近2.2亿元。格力电器对判决结果不服,并提起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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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析指出,格力电器与奥克斯空调之间的纠纷不仅体现了中国家电行业在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中的激烈竞争和复杂纠纷,也提醒了行业内其他企业要尊重知识产权和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通过公平竞争和积极创新来赢得市场和用户的信任和支持。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从股价来说,截至7月18日,格力电器报37.24元/股,当日涨幅0.98%,市值2097亿元。
格力电器股价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