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2022-07-02 19:11

  国度 医保局、国度 成长 革新 委、财务 部、国度 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 缴费的通知》,明确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 ,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 方法 参保的个别 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 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办事 机构、律师事务所、管帐 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www.qqlingdiw.cn

  通知强调,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相符 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 缴费政策。在本地 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分 会同相关部分 联合确定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范围 ,结合实际明确操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加强部分 协作,优化工作环节,立异 办事 方法 ,减轻企业事务性累赘 。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通知要求,要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 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坚持 稳定不降低。要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正当 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小我 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小我 权益连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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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通知还对组织实施工作提出要求,各地要抓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 缴费政策落实,确保政策盈余 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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