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四:出台文件、确立政策
政策:以政府名义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意见》(洛政办明电【2017】54号)
。
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控商品房价格。对于捂盘惜售、随意涨价的企业,要停止网签、暂停预售许可证颁发、调高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
二是有效增加住房供给。通过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加强供地后履约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开发进度等措施,加快推出各类房源,满足各类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
三是防止地价推高房价。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灵活确定竞价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对未按期开发和产生土地闲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暂停其参与市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竞买。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四是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巡查制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公开予以曝光。
五是在网站和新闻媒体适时将目前在售的楼盘、房源情况予以公示,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透明度,稳定市场心理预期。
六是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力度,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解读:出台文件,控制房价不只是开会说说而已!
政策五:加强舆论,合理消费
政策: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房地产市场政策及市场情况的宣传通报力度,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引导消费者依据自身情况,合理消费,不追涨,引导到理性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