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下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聂树斌父母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张焕枝、聂学生国家赔偿金共计2681399.1元。该决定已于3月28日送达。
过了2017年的春节,张焕枝73岁了。与去年12月2日最高法改判聂树斌无罪时的号啕大哭不同,3月28日,张焕枝在接到国家赔偿决定书时,“很平静”。
此前,儿子蒙冤21年,她申诉11年,期间波折不断。张焕枝曾称,从为儿子申冤至今,仅记者已接待无数。与张焕枝打了11年交道的律师李树亭,也从最初的黑发变成满头白发。“现在就是先把房子盖好,剩下的就是平静地过生活。”张焕枝说。
新京报:你是什么时候接到国家赔偿决定书的?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张焕枝:3月28号上午河北高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的3个法官,还有一个司机,把决定书送到我家。他们告诉我如果对决定不满意,可以一个月之内提出申诉,如果不申诉,一个月之后决定书就生效了。
新京报:会提出申诉吗?
张焕枝:我们不打算申诉了。改判后,我的生活挺平静的。我和他爸看到国家赔偿决定书也比较平静。
新京报:对赔偿的结果比较满意?
张焕枝:怎么能叫“满意”呢?你说的这个词就不那么合适。一个人的价值有多大,不是这个数字能赔偿的。如果孩子还在,国家赔偿给多少,我都不愿意接这个数字。我是完全、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一条条提的赔偿要求,没有提什么无理要求,这个结果也是按照法律给我落实的,我能接受。